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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
,吴原律师把两者给颠倒了)化验单认可,药费不认可,没有
方。”(他在胡搅蛮缠,明明有医嘱,他却视而不见。况且每次化验之后,需要服药治疗,药费单不认可不合情理。)
我说:“我
照大夫的医嘱,去药店买药,每次化验之后跟着化验单
,不信你仔细看看。”
我妈早已被官司搞得心力
瘁,此时忍不住发言:“什么也别说了,俺孩
怕气,钱我给她
,医药费我全
承担,婚姻都不保了,钱更无所谓了。吴原,我一分钱不要你的,她长病了我给她看,她和你没有关系,她只是给你生了个儿
。”
吴原大声说
:“我还问你要孩
一年的抚养费……”
吴原律师使劲一
他,吴原
上闭了嘴。
吴原律师对法官说:“化验单
认可,医药费没有
方,没有病历的一律不认可,两者时间应该完全一致。”(每次化验和买药的时间不可能完全一致,化验需要定期,可是药一般是吃完了才买。)
婆婆怒气冲冲:“你长病,俺凭什么给你
钱?……哼——俺不给你
钱,你自己赚的!”
(三)夫妻债权
吴原律师提
除了原告单位上三万块钱的集资,还有6000块钱的人寿保险。
我说:“6000元是我的个人稿费收
,我给吴原
的人寿保险。”
(四)共同收
法官要求吴原提供2003年11月登记到现在的收
情况。
吴原律师提供吴原的工资收
证明2003年806元,2004年元,2005年元,2006年1367元,唯独没有2007年的。
婆婆赶
补充:“扣了其他费用,2003年发大约600块钱。”(她在撒谎,吴原提供的工资收
已经是实发数了)
法官让原告算算结婚后到集资前挣了多少钱?(2003年11月19日至2005年10月13日)
吴原律师:“不超过两万块钱,一万八、九,算一万八。”(应该是元)
法官奇怪:“这么少?被告,你的工资收
是多少?”
我算了算:“元。”
法官:“原、被告有没有额外收
?”
我说:“我
书挣了六千块钱稿费,给吴原
了份人寿保险。”
(五)共同支
婆婆抢先答
:“他俩单独生活了一个阶段,八、九个月(应该是六个月),九月份后搬到俺家去的(撒谎),这是一段生活费用;2004年12月17日生孩
,剖腹产
了元,她
的(我妈给了两千元);孩
在2005年11月14日住院,
了元(全
由我妈
的);婚后买电脑,4898元(我的红包钱买的)。”
法官:“生活费大约多少钱?”
婆婆:“至少七、八百块钱,吃饭、
、电、气、卫生费、取
费……生了孩
后买的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