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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
上升期的公司,一旦陷
内耗和官司,失去的肯定比搞小动作得到的更多。
就像李长亨的
份真能达到45%,那么他只需要在罗伯特、
尔和安迪三人中任何一人的支持。
让他们只当个纯粹,没有任何实权的
东。
米国的董事长一般都不参与到公司
事
中,因为总裁和首席执行官是他任命的。
因为就算
东被关
大牢,但法律是没权剥夺他的
份的。
除了不能抢走三人的
份,他轻易就能凭借自己的影响力和
份,赶走罗伯特。
乔帮主就是被苹果第一次
资,带着资金加
苹果的
库斯,联合投资机构赶走的。
所以,基本上没人会去专门针对一个没职权纯粹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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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一定要当董事长。
全
东大会时,他百分百有权参与
去。
而要是乔帮和李长亨一样,公司成立之初手里就握着1.7亿
金的现金,那他在苹果绝对能为所
为。
更不愿把自己手里的
份,也就是金钱的命运
到别人手里。
基本上9成的创始人被踢
公司,都会把
份卖掉,然后凭借这笔钱再次创业。
就像乔帮主被踢
苹果一样,他是被解除所有职务,但本人还是苹果的
东。
可对于创始人来说,没了职务就等于没了权利。
东越多,
为大
东的李长亨就更好分化拉拢。
而且因为是为全
东负责,所以在董事会上天然就压其他单个
东一
。
一旦董事长是大
东,自
不仅在本公司影响力
大,在社会上也是声望极大的名
。
此时的英特尔正
于最虚弱的时期,一旦加
去,未来人们只会认为这家公司,是在他的领导下发展壮大。
联合一些小
东多找几家机构评估,差别不大还能说的过去。
甚至只要能消除负面影响、找到替代者,三个创始人一起赶走都没问题。
或者未来英特尔不可能只有四个
东。
李长亨只需要在
资时跟投三
,加上英特尔第一笔赚钱的生意,和未来几年内的盈利全来自他的订单的话。
而且,想稀释别人的
份也没那么容易,至少在合同没有陷阱和明显不利的漏
下,市值不是董事会说多少就是多少。
未来只要他不作死,就不是谁能赶走他,而是所有人会自发的围在他
边。
可相差几成,一倍,就等着被人
东告吧。
只需要获得几个小
东的支持,就真正掌握对这家公司的生杀大权。
再加上在公司刚建立就加
了公司,那么他能
的事,能
到的事会很多。
万一他把
份卖给势力更大,更野心
的公司或者吃
不吐骨
投资机构,倒霉的是所有
东。
这对他来说就像养大了孩
被人枪走,简直就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所以,创始人一旦被解除了任何职务,很少会有人还留在公司。
没有董事局席位的
东们也不是傻
,权威
的评估机构又不是只有一家。
更没人可以一下
,就把
东的
份稀释
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