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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赴宴(2/2)

由于吴笛更喜天然纯净的自己,所以也没有涂什么指甲油,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如此,别人看到她这双足时,真的很想将其捧在手心,细细把玩。

这一ri,吴笛既然答应了吴迪那小那东方会所的饭局,当然要前去赴约,再过几ri,则还要与那位《青chun祭》的编辑商讨连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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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脚上则穿了一双粉sè的坡跟凉鞋,这坡跟鞋属于跟鞋的一,但坡跟鞋前面脚掌下也有一定的度,如果同等的度的普通跟鞋和坡跟鞋相比较,坡跟鞋比较不累。坡跟鞋一般是一整一个底面为度,后面的连着前面的鞋,不像一般的跟鞋只有一个细细的duli的一个跟。坡跟鞋的好在于,合厚底,能在有限的局面上无限增,而且还比细跟容易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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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暑假到了也不意味着可以停止休息了,这并不符合吴笛的生活哲学,她要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到无限的学习中去,专注提自己的能力,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才是她必须持之以恒要的事情,这也正是她快乐的源泉。

裙摆的长度在膝盖以上,她这两条白皙如玉的又再一次展现了来,不过虽然裙摆已经算长的了,但已经有过一次尴尬经历的她,还是穿上了安全,以防止意外走光,她可不想给任何人发福利,除了她自己以外。

不得不说,吴笛对自己的打扮还是很有一的,可能她确实不懂最新的时尚cháo,也无意去关心什么是时尚,可她却非常明白,自己的男xing灵魂喜她怎样穿,她便怎样穿,她一直会以自己为主。

加上这些ri一直在和顾雅君老师学习各各样的歌唱技巧,提自己的专业唱功,吴笛显然有些忙碌,但一想到她唱歌全是为了取悦自己,顿时便更加劲十足了。

既然是穿凉鞋,她的脚上自然没有穿什么袜,漂亮的足便完全展现了来,那一个个jing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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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稍让王静姝觉得无奈的,则是作者标签上的读者印象,居然刷得最多的标签是“作者纯爷们”,第二多的标签是“画好评”,第三多的标签是“不要女主”。

既然是要去赴宴,作为一个一切都喜到完的女孩来说,当然要jing心打扮一番,这是淑女基本的礼节。

吴笛选了一娃娃领碎连衣裙,轻薄透气的雪纺料散发着自然而浪漫的味,低调淡雅的颜sè带有复古文艺调,淡淡粉sè的碎让它看起来充满温柔而安静的质

即使是朴素廉价的衣衫,她也能穿大家闺秀的味来,很显然,这连衣裙非常适合她本人的气质。

摸了摸正在酣睡的“琉璃”小猫咪,并跟还在和床拼命的王静姝打声招呼后,吴笛便了门。

吴笛检查了一下自己包包中的女式用品,又再次照了照镜一个灿烂的微笑,似乎在说着:“今天的吴笛,也是这样完!继续加油努力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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