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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郑女难嫁(2/2)

ps:史书中只记载为通事舍人郑仁基之女,并无名字,“丽琬”一名从何而来不得知,但读者熟悉甚至已经习惯,故本文采纳之,仍名曰“郑丽琬”。

线的怒龙颜?简直是病!

难怪郑丽琬眸中会有一丝淡淡的愁绪,大抵就是这个缘故吧!

虽说没有明确表达此等说法,但郑丽琬确实因此而受害,你李世民不闻不问,装傻充愣算什么?

关于她的年龄,长孙皇后聘其时大约十五岁是肯定的,但这件事究竟发生在哪一年好像有争议。

看着人拾级而上,绝世姝容缓缓之时,谢逸顿生同情怜悯之心……

当时玄武门之变尚没几年,大局尚且不稳,李世民不敢轻率因一女而冒险。群臣也恐落下谄媚之名,不敢再多言。

……

三问查阅资料发现,关乎此事,当时的中书令温彦博也有参与,而温彦博是贞观四年才成为中书令的,以此推断应发生在贞观四年以后。

...

为了个善于纳谏,品行端正的明主,李世民不得不忍痛割,下敕书称:“今闻郑氏之女,先已受人礼聘,前文书之日,事不详审,此乃朕之不是,亦为有司之过。授充华者宜停。”

偏生魏征就是这么直率,这么“不长”,一番谏言顿时坏了李二陛下的好事。

可怜郑丽琬姿容绝世,又熟读史书典籍,诗文才学亦不俗,堪称才貌双全,却无人敢娶。凭白蹉跎了五六年青时光,如今已然双十年华,却云英难嫁。

就连许婚的陆家也赶忙推辞,称当年其父与郑家只是寻常往,并无婚姻之约。

加上剧情需要,本文便以贞观六年为准,当时郑丽琬十五岁,贞观十一年冬,郑丽琬第一次场,时年二十。

如此一来,李世民尴尬了,如果持纳妃,便会落得欺压百姓,娶人妇的话柄,成为污,被人所诟病。

要了别装模作样担心名声有损,纳郑丽琬,要么为其指婚,或者明确传达允其嫁之讯。

只要将女纳中,生米成了熟饭,谁也奈何不得。

不闻不问,当不知,凭白耽搁人家女的青算什么?至于关乎皇家颜面,帝王威仪之类的说辞当真扯淡!

在普遍早婚,女十二三岁便嫁的大唐,这个年纪当真算是“大龄剩女”了。

闻听此言,李世民当然不肯放过绝世姝,持纳,奈何魏征一持反对。

《贞观政要》卷二里记载为贞观二年,但好像也有贞观六年还是八年的说法。(在哪看到的忘记了)

此举之后,李世民得臣民赞许,郑丽琬却凭白受了委屈。更不幸得是,那个与之有婚约的陆因此而惶惶不安,不久后便英年早逝,郑丽琬成了望门寡。

虽说成了自由之,李世民虽心有念念,但碍于皇家颜面,帝王名声,无法再纳郑女

尤其是有个纨绔弟醉酒后,意图对郑丽琬无礼,结果第二天莫名其妙溺死在龙首渠里以后,长安再无人敢不敬郑丽琬。

李世民以群臣和陆家之言,魏征反而举祖李渊当年霸占臣俭之妻,并将其贬黜,令其惶恐惊惧的例,称陆家是因为害怕而不敢说实话。

谢逸心中愤愤,甚至想要破大骂李世民几句,你没娶到手的女人便不容嫁给旁人?哪来的奇葩规矩?

适才杜荷和房遗有心捉谢逸,故意下,怂恿谢逸去追求郑丽琬。程默为人实在,知谢逸帮过老爹,故而及时告知详情,加以劝阻,唯恐谢逸不明就里,怒龙颜。

如此一来,真真害苦了郑丽琬。皇帝想要却没得到的女人,其他人敢娶吗?长安城里垂涎其姿容的贵公不少,却无人敢有非分之想。

更让人遗憾的是,往后还不知要蹉跎多少岁月,甚至孤老终生,让人不免为之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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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左仆房玄龄、中书令温彦博、礼尚书王珪、御史大夫韦护主心切,以“女适陆氏,无显然之状,大礼既行,不可中止”为由支持纳妃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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