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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金眼狼(3/3)

何办法,狼群是很聪明的,如果他们不派大量的人来守卫落,那么狼群将会在凌晨时分对落发起攻,但如果他们死守一夜,狼群就会在附近休息,派斥候观察着落,一旦发现落防守的人扛不住去休息,就会立即召集狼群发动袭击。

所以,当时整个乌拉尔汗落完全陷了被动,无论怎样,都免不了一场血腥的厮杀。

与人作战,至少还能留下些落火,但与狼作战,那些血腥的畜生一定会赶尽杀绝。

最终,卢尔烈将金狼抱给托尔烈,对他说:“这是你闯下的祸,你应该自己去解决,不能牵连落其他人。”

托尔烈很清楚父亲的意思,是让他将这狼送回狼群,但是这样,有五成的几率会送命,因为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不过那是在百年前了。

托尔烈的母亲跪地恳求卢尔烈不要让儿去,哪怕让她去也行,但卢尔烈却冷漠地说:“是他抱走的金狼,是他没有消除气味,所以,应该让他去弥补自己的错误,他在山脚下留下了他的气味,狼群发现并不是他送回的金狼,还是会采取行动的……即便是,他被狼群咬死,也就死他一个人。”

死一人,活数百,没有比这个更划算的易了。

当托尔烈抱着金狼从大帐之中走的时候,看到狼首的战士们全副武装地跪在地上,恳求卢尔烈收回命令,但卢尔烈只是安坐在大帐之中,本没有走来再看托尔烈一

托尔烈告别满,哭得死去活来的母亲,抱着那只金狼,骑着自己那匹,朝着狗群嚎叫的方向慢慢跑去狗的鼻很灵,能在很远的地方闻到狼群的气味,所以,狗群朝着哪个方向叫,狼群就在哪个方向。

托尔烈骑着,跑了不过一里地,就看到了那站在小河边的成年金狼,也就是狼群之首,怀中这只幼狼的父亲。

虽然托尔烈没有看到其他狼,但也知,那些狼肯定就埋伏在周围,一旦发生状况,就会四面八方冲来。

狼群选择在河边,一来是因为它们需要,二来如果现意外,要撤退的话,河也可以掩饰它们留下来的气味。

所以,在乌拉尔汗落有句话宁与人杀,不与狼咬。

狼群的狡猾,让它们在草原上称霸了多年,而在这里生活的人类,仅仅只是自以为征服了草原而已。

狼族的首领就那样站在河边,凝视着下抱着金狼慢慢走近的托尔烈,没有发任何恐怖的声音,也没有挪动自己的躯。

“我当时很害怕,真的很害怕。”托尔烈又喝了一酒,仿佛自己的灵魂已经穿越回了十岁那年的自己内,“我在离那狼还有五六米的地方,把幼狼放下来了。”

说着,托尔烈放下了自己的酒壶,就好像手中的酒壶就是那只幼狼一样:“然后,我站在那一动不敢动,就那么看着,等着,我都不知自己在等什么,是在等那狼将幼狼叼走呢,还是在等着它一咬破我的咙,我脑中一片空白,我后来回想起来,觉得,也许人知自己将死的时候,就是那觉吧。”

菲忙问:“后来呢?”

“后来发生了一件让我至今都觉得惊奇的事情……”托尔烈长吁一气,“那幼狼朝着自己的父亲跑了几步,就在快靠近父亲前的时候,低低地叫了一声,接着便掉跑向我,站在我跟前,仰看着我,我也看着它,我们俩就那么对视着,一直到它的父亲转过小河离开,我才意识到,我可能获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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