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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2/2)

黄迎婉赶忙摇:“不是!我是觉得这枚发簪太漂亮了!比我过最满意的发簪都好看!”

回忆至此。

“爸爸!红薯汤!”

张四树刚回家,孩在外面等了他多时了。

黄迎婉拿两枚刚好的钥匙扣递给了顾途二人。

张四树将大米递给妻,母亲见到后疑惑:“怎么发成了大米?”

他摸了摸脑袋:“你之前不是说黄迎婉的手工不怎样,除了发财兔,来的手办都不怎么好看吗?”

直到粥香味在山开,母亲一闻,恍然大悟:“我就说呢!这米没事昨天的红薯好。昨天红薯块大微甜颜好看,今天的米不但没有香味,还想是陈米。”

黄迎婉去额的汗,在她后是印了千张的发财兔海报、一箱的发财兔便签、一屉的发财兔名片。

顾途将黑绳结的招财兔留给自己,白的递给佛千回。

顾途却安她别多想,随后拿设计图让她招财兔的周边。

佛千回阖,气息变得柔和。

为了方便他上工,家里搬到了溪柳村附近的一个山里。

顾途见状,还以为是哪儿没好,便问黄迎婉。

她真的很喜这份工作,虽然时间可能只有一个月,但工资很,加上饭,这段时间她神都好了不少。

抓了一把米下锅,很明显,大米份量多,更耐吃。

可当她好第一个玩偶的时候却皱起了眉,手里的招财兔怎么看都缺什么,好像少了灵魂。

他们吃完工地为他们准备的晚饭,带着工地发的一斤半粮回家。

张四树让孩,他也跟着走了去。

张四树叹了气:“是工地让我们选的,要么选红薯,要么选大米,九成的人都选了大米。”

了活动室,佛千回:“小黄的手艺不错的。”

傍晚,工人们下工了。

黄迎婉缩了缩脖,不知怎么着她有怕佛老板。

顾途:?

昨天她才知顾途是顾回驿站的大老板,当时的她局促难安,用力回忆,看没有什么地方冒犯到顾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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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室里,黄迎婉正在娃娃。

一只30cm的垂耳兔经过她手变得栩栩如生。

壶是家里的,壶上面的背带是母亲前天晚上特意给他的。

顾途了餍足的笑,他也觉得自己审好。

大锅里正沸腾,母亲一边帮他明天要穿的布鞋,一边对他:“红薯好吃,就是量太少了,光那就有半斤。”

佛千回抬眸,取下发簪拿在手中,指腹磨拭着上面的纹路。

张四树拎着一斤半大米,背着三斤回家。

黄迎婉不经意间瞥到了佛千回发上的金镶玉发簪,她顿了顿,愣住了。

接下来半个小时,她飞快了一只简易版的招财兔。

黄迎婉衣服,快冬了,她得想办法换一棉衣,不然她真的抗不过去。

张四树卸下壶:“今天中午,我们还吃了一顿米饭。”

虽简洁,但一双懵懂的桃戳人心,一下让人心都化了。

张四树就是工人之一。

母亲更疑惑了:“现在粮本就,哪儿有越吃越好的?”

这时,活动室的门被敲了敲,顾途走了来,后跟着佛千回。

佛千回盯着招财兔,向来挑剔的他罕见地

佛千回,轻笑:“人总有看错的时候。”

她喝了汤,像是这发财兔玩偶她已经了三个了。

这是老板给她的特殊工作,顾途商店的周边海报都由她负责。

黄迎婉一下专业对了,连连打包票。

除了他们家,这片山住了十几

母亲喃喃:“也是,红薯好吃,但太新鲜了,分多,哪儿有大米划算?也就是味好不好的问题。可现在咱们都快活不下去了,还谈什么好吃不好吃?”

黄迎婉无措地看向顾途,却在看到对方面容的一瞬间睛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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