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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的事,我自己会衡量,会解决。如果你非要用话刺痛我的心,报复我对你的伤害,我接受。”的时候,我才会
迫自己冷静地放手,不去恨她,不去伤害她,不去……撕裂她!
只有天知
,我真的想……撕裂她!然后,一
一
,将她送
中,用我锋利的牙齿刺穿她的肌肤,撕开她的血
纤维,用
尖去品尝她血
独有的味
,然后慢慢咀嚼着咽下,让她沿着我的
,
我的胃,慢慢
我的血
,成为我
的一
分!这样,即便是死亡,也没有人可以将我们分开!
呵……恐怖吗?
难
没有人知
,我
她已经至疯至狂?!
不要以为,只有小叔叔会疯、懂得疯、能够疯,傅家人的血
里,
淌着的,除了冷血,便是癫狂!
我若不狂,便是情殇——这话,是傅姜说的,我直到失去熊格格之后,才
会到其中的真正
义。
午夜时分,辗转难眠之时,我总是忍不住想,如果当时,我也曾为
痴狂,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妈地!越想越烦躁!
我用力捶了一下床,坐起
,走到书桌前,坐在椅
上,随手拿起一只铅笔,想画些什么,用笔杆
宣
一下那些堵
在我
的复杂
情,却……一片茫然。
是的,一片茫然。这
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不知
是因为失恋带给我的伤,太
,
涸了我的创作灵
,还是因为
边缺少了那个女人的陪伴,影响了我的正常发挥?习惯,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
铅笔在画质上排着单一的线条,整个屋
里除了那
寂寞的沙沙声,再也听不见任何声响,包括我的呼
声和心
。我甚至开始怀疑,我到底还有没有呼
和心
?!
哎……已经失眠了多少个日夜了?偶尔的浅睡,对于我而言,都是弥足珍贵的,然而,我他妈地并不想去珍惜它!失眠,便失眠吧!至少,这样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想想那个没用的女人,去怀念我们那猥琐的曾经。
猥琐?呵……这个词儿用来形容熊格格,真是恰到好
。貌似认识熊格格之后,我光顾医院的次数明显增多。而且每一次都他妈玩得够狠,俗称惊心动魄。
第一次,我因为懵懂的嫉妒和不成熟的稚气行为,一个人吞下了那么多的饭菜,导致胃痛,呕吐不止,后果严重。幸好,熊格格在家。她用那单薄的
将我背起,走了那么远的路才拦到一辆私家车。她将我送到医院,为我解开纽扣,脱下外衣,方便医生诊治。那时候,虽说我的脑
有些迷糊,但是意识却是清醒的。
我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在熊格格脱掉我的上衣之后,她曾
了

,喃喃
:“真……白!”
两个字,只是两个字,却让我险些一
气上不来,就此与这个世界说拜拜!
试想,我当时已经病成那样,急需治疗,她却面对我的上半
,说
那样两个猥琐至极的两个字!
我承认,如果不是我当时的
状况不允许,我一准儿蹦起来,将她骂个狗血淋
!
后来,不想提起此事的原因,一是怕她尴尬,二是我心怀
激。我并非不领情,而是十分领熊格格的情。如果不是她,我会被直接推
手术室。当然,也正是因为她,所以我才幼稚地吞掉一大锅的饭菜,被送
了医院。这是个恼人的因果循环,我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