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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着她去校医室时,他的心跳是从未有过的激烈,那时,他心里喊出一句话:梁之佑,你一定不能错过这个女孩。
他从未追过女孩,可是为了简丹,他写了第一封情书。
内容很简单:简丹同学你好,我听同学说你喜欢看篮球比赛,下星期六校队和邻校举行友谊赛,我会上场,你能来帮我加油吗?
当他在球场上看到身穿统一校服啦啦队中那个青春飞扬的女孩,一向含蓄的他忍不住大喊了声:简丹,我在这里。
这是他在广大师生面前对她的表白。
后来,一切如他所愿。
高三那年,他一有时间就去找简丹,老师也曾满脸忧郁地看着他,生怕他影响高考。后来,他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证明老师的担心是多余的。
结婚前几个月,他就和黎芸在交往了,每次看到简丹单纯快乐的模样,他的心就很痛,他害怕她知道,他害怕失去她。
后来,他做了一个荒谬的决定,和简丹去美国结婚,虽然结果早就注定是分离,至少她曾经是他的妻子,那是他少年时就发下的誓言。
站在牧师面前,他半是欢喜,半是忧伤。
和简丹结婚离婚,就像是一场梦,梦醒得太快,快地他抓不住一点碎片。
他只能在夜半无人时细细地咀嚼,那一个月的快乐,哪怕是偷来的快乐,至少,他也曾经快乐过。
梁之佑起身走到露台前,低下了他的脑袋,他屈身伏在露台上,一切都是报应。
他犯的错,报应在父亲的身上。
要不然,父亲一向身体健康,怎么会在六十三岁就突发脑溢血,以致偏瘫。
是他违背了自己的誓言,他心里发过誓,一辈子只会娶简丹做妻子,只会要她生的小孩,只会爱她一人。
前两样,他都无法做到。
所以,报应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两人的往事,就心情郁闷。
、第九章
简丹提审完犯人后,心里气得不行,在街上逛了一大圈,吃了一个甜筒,一杯冰淇淋,一块蛋糕,肚子圆鼓起来,才收手准备回家。
不想接到养母的电话,告诉她,她姨朋友想给儿子找媳妇。男方名叫赵友铭,是本地小商品市场的批发商,有店铺楼房若干,身家近亿。
简丹含糊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她年满二十九,按虚岁算就是三十了。和周天诚前后混了五年,至今前路飘渺。家人也不知道她有关系亲密的男人。
见或不见,她很矛盾。
女人在烦恼的时候,有人狂吃,有人狂花,还有人喜欢找闺蜜解压,简丹就属于第三种。
她的好友名叫顾晓宁,以前的身份是名长笛老师,现今自己创办了一家乐器培训中心。
顾晓宁,人如其名,文静安宁,外表有种很淡薄的气质,说话却是很犀利的。她早几年就结婚了,丈夫是名海军军官,常年不在家,兼之没有生孩子,生活和单身女人没有两样。
论起两人的关系就算不是出生入死,也算是肝胆相照,跟亲姐妹没差。
俩人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同学,还都是同班同学,这样的几率几乎和中国作家莫言夺得诺贝尔文学奖差不多。
简丹打电话给顾晓宁时,听到她那边乐声悠扬,“中午一起吃个饭。”
“正好吃腻了食堂,我想吃金山路的兰州拉面。”
“嗯,不见不散。”
俩人有个不成文的约定,谁邀请谁,就谁请客。平常都是顾晓宁请她多,而且大多选在餐馆。俩人的经济实力,明显是顾晓宁更好些。
拉面馆的环境确实算不得好,在里面就餐的多是学生和民工,简丹穿着一身制服进去时,很是醒目。
她坐下后,就从纸筒里抽出卷纸,把桌面整个擦了。
顾晓宁是个爱干净的人,就算是去再破旧脏乱的地方,她都有本事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收拾得最干净。
顾晓宁走进来时,店里安静了许多。
同样二十九岁,她看着像个大学生,瓜子脸上眼眸清澈,乌黑的直发及肩,灰色的u型领长裙曳地,脚上穿着一双流行款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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