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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她好像是哪本杂志上的covergirl。
我惊艳她的美丽,不是一般凡间的美,而是超然云霄,不食人间烟火的美。我抚摩她的手,细腻光滑,柔若无骨。
她悠闲的点了支烟,把头微微抬起,像一只高傲的天鹅。我看到她的乱发,遮住了眼角的哀伤。那是一种淡淡的味道,像一首凄伤的宋词。
那天以后,我和nancy算认识了。我约她吃饭,带她跳舞,带她去从未去过的地方。她喜欢ettusais胭脂,我托表妹从香港带回来。她喜欢versace束腰短裙,我花两倍的价钱,将服装店老板的最爱买下;她喜欢唱歌,我带她去钱柜,唱得喉咙嘶哑,精神靡靡。
她问我,是不是我对每个女孩都这样?我说不是的,你是比较特别的一个。她说是不是我长的漂亮?我笑了,我喜欢让别人揣测我,喜欢看到别人疑惑的眼神。我说我是个审美家,我喜欢这个世上一切美丽的东西,就像精致华美的锦缎或是釉光漆彩的细瓷。那是一种感觉,凌驾于普通和平凡,就像一娄轻烟只会往上永远不会下坠。她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了,你是一个空想家和诗人。
我发觉她越发的可爱了,又开始揣摩我,给我下定义。空想家可能实至名归,而诗人则言过其实了。我说我给了你太多的假象,我只是个简单的人,平凡的就像沙滩上的鹅卵石。
午夜十分,我俩坐在人民广场的石凳上,周围有几对安静的情侣。nancy靠在我的肩上,向我讲她的故事。她小时候出身在一个小镇上,童年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高中毕业,不顾家里双亲流泪挽留,毅然和男友来上海闯荡。可男友很快背叛了她,跟着一个富婆跑去了深圳,只留下她在租的房子里伤心欲绝。眼泪流干的时候,也是她心死的时候。她暗暗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比她男友过得好。凭着她较好得容貌,很快一个香港富商看中了她。香港人对她很好,生怕她一个人寂寞,就把她接到香港住了三年。直到被他老婆发现,然后被无情的扫出香港。但那个香港人很恋旧情,仍然每月给她5万包养她,而他则一年来个一两次。
她问我介意她的过去么?我笑了笑,我为什么要知道一个人的过去?无论她是天上掉下来的、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还是从河底淤泥里爬出来的,这与我何干?我只在乎眼前的感觉,连未来都懒得去想。
一个人的日子对她来说很无聊和空虚,物质上的满足,却在精神上留下无法弥补的空洞。她骨子里是憎恨男人的,她要报复,要让男人为她意乱情迷,不能自持,然后轻轻一脚,讲他们踢到天涯海角。为了看尽世间男人的丑态,她来到了桑拿浴场,但她和普通小姐不同,别的男人在她眼里根本不屑一顾,只有有钱男人才是她的猎物。勾引他们,和他们上床,再将他们隐私暴露,拆散他们的家庭,让他们身败名裂。越是有钱有地位的男人,才能激起她的占有欲。
我说,那次是不是我开了十瓶人头马,你才会跟我?她说不是,你很与众不同。
我在你眼里是不是一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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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哈哈大笑,你的见义勇为,令我很感动。不过我很清楚你们男人要什么,你这么做无非是想得到我,跟我上床,跟我做爱。还有看在你是小白脸的份上,你什么时候要,我什么时候给你。
我是那么随便的人么?刚才你不是说我与众不同么?我嘴角淡淡一笑,有种苦涩的味道在口腔里化开。女人的肉体并不是男人唯一的终点,如果我和你做爱,可能我以后就不会珍惜你。彼此太熟悉,彼此了解对方的秘密,会产生一种防备,反而会渐渐疏远。就像一只长得好看的桔子,还没吃以前你会无穷无尽的想象它的甜美;而一旦你真的去吃了,无论这只桔子有多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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