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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3/3)

们还有自己的前途,至少他们相信自己会有时来运转的时候,爸爸也想和他们一样无牵无挂,而不想着自己已经是一个有家的男人,却连养活自己的本事都没有。

当然,在这个时期——从我6岁到8岁的时候——所有这些事我一也察觉不来。爸爸的行为在我里看来只不过是肯定了我在街上或学校里学到的那个生活规则:要不打人,要不挨打。由于妈妈在他的生活中也同样挨够了揍,所以她也终于明白了这个理。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对我说:“永远也别先动手,但是要是人家打了你的话,你就还手,并且狠狠地打,想打多久就打多久。”可她,她已经再也不能还手了。

慢慢地,我终于学会了这一手。在学校里,开始我只攻击那个最弱的老师。我一上他的课就故意稽的动作,逗得全班同学哈哈大笑。后来当最厉害的老师上课我也敢捣的时候,同学们无不对我敬佩三分。

这些初步的胜利激励我去试试我的骨。其实我还是个柔弱的姑娘,可我的狂使我勇气倍增。很快我就敢于和那些比我壮的人比个低而毫不手。要是有人敢来冒犯我并且让我在校门碰上的话,那我倒是有几分兴。不过,在多数情况下我也不着急动手,因为其他的孩都尊重我。

现在我8岁了。我的最大愿望就是快长大,变成大人,变成像爸爸那样的大人,到那个时候,我就可以对别人行使我的权力了。可下,我只能取得我手中的这权力。

爸爸终于找到了工作,可这份工作还不能令他满意,不过挣钱去维持他那辆“波尔什”和他那些青年人的好还是可以的。这一来,放学后回到家里就只剩下我和妹妹两个人了(妹妹比我小1岁)。我有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女朋友,我对此到非常骄傲。跟她在一起,我就觉得自己更加壮。

我们几乎天天和小妹妹一起玩耍。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家里,我们到从烟灰缸里或纸篓里拾烟,然后在手背上磨光就起来,当妹妹要求让她也的时候,我们就用手指弹她。我们对她发号施令:洗碗去,把抹布拿过来。总之,就是让她那些家长让我们的家务活。完事以后,我们就抱着我们的囡囡到外面散步去,把小丫一个人关在屋里。只等她把全工作完之后才能让她自由。

就在这个时候——也就是我8岁的时候——在小区附近的鲁夫街开着一家跑俱乐。起初,当我们看到郊区最后一个自然的小岛也被铁丝网围起来的时候,我们到非常生气。可很快,我和那里的工作人员就熟悉起来,我常常替他们活,比如帮助他们用草或打扫厩。而他们每周允许我免费骑一刻钟的。我觉得这玩艺很有意思。

我真喜,我觉得我对俱乐驴特别兴趣。不过,最使我兴的还是骑。对我来说,骑是显示我的力量和权力的最好的机会。你看这匹比我壮得多,可它得服从我的指挥,当我摔下来的时候,我立即又重新骑上去,直到听我的话为止。

可惜有一天我被“解雇”了。从那以后,我要想骑就得先付钱。家里并不经常给我零用钱,那么我就开始些不正当的手脚:我偷偷拿合作社的息票去换钱,或者把家里的啤酒瓶拿去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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