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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3/3)

力量构成极大威胁,在中国各地犯下了滔天罪行。

日本宪兵队是日本有力的特务机关,以刺探各情报,抓捕,刑讯,执行反汪抗日人士为主要任务。

日伪当局对抓捕的国抗日人士行残酷刑讯,用尽各酷刑,哭嚎声令人闻之胆寒。曾采用,上大挂,打等酷刑残害被捕者,有的被当场迫害致死。

其死尸埋于队附近。

随着日本帝国主义民统治的化,上海人民在政治上完全失去人自由,经济上遭到野蛮掠夺与剥削,所受剥削压迫之重,生活境遇之悲惨,实属罕见。

不仅如此,日本统治当局更是把上海作为侵华战争的基地,大批制造并积累军用资。

然而,同中华民族不可分离的上海人民终究是不可侮的。

他们不甘受役和被压迫,行了公开的和秘密的抗日斗争。

其中“抗日暗杀团”就是同日本民统治行英勇斗争的秘密组织。

但是,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巩固其民统治,以破获抗日暗杀团事件为由,实行一系列恐怖政策,残酷镇压和迫害国志士和无辜百姓,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惨无人的大搜捕,大迫害案。

如此,抗日暗杀并没有停止,在侵华日军失踪事件时有发生。

上海日本侵略者更加惊恐万状,又增设了外事警察课,建立了各级“防谍委员会”,收买了一些汉,特务以十倍的疯狂来破坏抗日暗杀团。上海警察局除每次在警现场实行非常警备外,还对可疑人行严格的盘问,如被看作“不顺”者,即成了“嫌疑分”,加以逮捕。

逮捕这些“嫌疑分”后,日军以及汉大施威,施以灭绝人的刑罚,如,压杠,吊打,过电,打,竹签等,迫使其“招供”。

其中惯用的毒刑是,尤为残酷。

各警察署都设有的小屋和胶,板等刑

每次在审讯时,先用胶等拷打,再把人拖到小屋里施行,把衣服剥去,令其躺在离地半尺的板凳上,将四肢绑住,用一个木盒上,用往嘴里,小肚即涨起,再将肚内的

凡遭受的人两三天吃不下饭,大得了胃病或肺病。

除了刑罚外,还有一刑法是吊刑,就是把受刑人反背用绳吊在空中,双脚不得着地,用打,受刑人脸现黄豆粒大的汗珠,将其放下时,脸无颜,像死过去一样,然后用凉,待苏醒过来继续审讯。

二.

1937年七七事变后,侵华日军在华北,华东,华中和华南等地纷纷组建各类特务机关。

这些特务机关据不同地域的特行谍报和谋略活动,

“梅”,“兰”,“竹”,“松”四个机关。这四个特务机关,是日本帝国主义大本营参谋培植已久之特务机关。

梅机关“梅”机关一九三九年初设于上海虹区北四川路永乐坊内,创始人山本祯昭,是日帝对华特务工作重要指挥机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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