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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1/3)

这幅情形让陈风眉头微微皱起。能把寿宴办得这么轰轰烈烈,赵家正在做寿的人显然不是一个小人物。

伸手拦住一个从自己身前经过的年青人,陈风问这人赵家今天是谁在做寿。被问的年青人很不耐烦地告诉陈风,是赵府的老太君做八十大寿,要大摆三天流水席呢。

所谓的流水席,陈风听说过。那是有钱人家炫耀家里殷富的一种手段,就是有钱人家家里有红白喜事的时候,广开宴席,任街坊四邻以及过往的行人随便吃喝,给不给礼金都任吃任喝。

这个匆匆往赵家大门走去的年青人显然是急着去吃宴席的。

见他神色很不耐烦,陈风就收回拦着他的手,放他离去了。等这人小跑着进入赵家大门,陈风依然站在离赵家大门几十米外的地方皱着眉头静静地望着,赵家要摆三天流水席,这人来人往的那么多人,无疑大大增加了他找到赵英豪的难度,并且,在这样的情形下,就算找到了赵英豪,碰不到赵英豪落单的机会,也极不好下手。

赵家能凭借五形拳在长安城立足上百年,家族里肯定不乏一流的高手,到时候杀赵英豪不成,可有可能把自己陷了进去。

站在光线昏黄的街边,陈风斟酌了片刻,便决定先回家,等再次离家经过这里的时候,再杀那个赵英豪不迟。反正此人武功不过区区七品,没有必要太把他放在心上。

决定了,陈风就转身离开,在靠近西城门的地方选了一家最大的客栈要了一间上房住了进去。

……

次日清晨,陈风起床后,洗漱之后简单地吃了点早餐就出城往家乡去了。

又餐风露宿了两天,第三天傍晚时分,陈风终于来到家乡石桥镇东头的石桥前。

石桥镇住民五百来户,镇子东头是一座长三十多米的石桥,镇子其他三面都是高高低低的小山包,小时候陈风爷爷曾经跟陈风说,他们陈家在这石桥镇已经住了六十多年了。

陈风骑着一匹高大黑马放慢速度出现在石桥前,顿时引来镇子里几只土狗涌在石桥那头对着陈风狂吠。

陈风目光淡淡一扫,就看出石桥那头的土狗居然有七只。这么多狗同时涌在这里狂吠,很快就引来十几个光腚的小屁孩聚集在那七只土狗后面好奇而敬畏地打量石桥这头的陈风。陈风一身黑衣黑甲,黑甲外面还披着一件宽大的黑色披风,腰间挎剑,坐下有高大黑马,这样的装束,加上陈风淡漠的神情,白痴都知道陈风不是普通人,这些偏远小镇的孩子见识有限,乍一看到,自然从陈风身上感到一丝敬畏。

望着石桥那边的小镇,陈风心里思绪翻涌。对面熟悉却又有些陌生的小镇刹那间就勾起陈风儿时的记忆。

小镇里,有些房子破败了;有些却不同了,原来破败的地方盖上了不错的房子;记忆中的大树少了几棵,但更多不大的小树却已经长大了。

石桥对面那些小孩一个都不认识,应该都是这十年内出生的了。

古语说:近乡情怯。此时陈风便感觉到了。想立刻快马奔回家去立即看到爹娘他们;但又怕看见家里已经破败,更怕爷爷、奶奶,甚至爹娘他们已经不在人世。

陈风只是在石桥这头驻马望了桥那头几分钟,石桥那头就又有十几个人从家里走出来往这边悄悄打量他。这些人有老人、妇人,还有大姑娘和小媳妇,甚至还有一个成年汉子。这些人远远打量陈风的眼神都很陌生,显然是都没有认出陈风来。

不过这也正常,陈风十一岁离家,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年,十年时间,陈风的变化自然极大,这些人如果一眼就能认出陈风来,那才真是奇了怪了。

“驾!”

陈风抖了一下马缰,双腿夹了一下马腹,轻叱一声,驻足片刻的黑马便重新举步踏上石桥往小镇里行去。

马蹄声嘚嘚地想着,速度很慢,几乎是一步一步地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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