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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3/3)

我用左手住自己抖个不停的右手,却发现左手抖的更厉害。

“爸爸是个痴呆儿,爷爷死的早,是个嘴长刻薄的妇人,妈妈是从小被买来的童养媳,十六岁就给同房生下了他。”

“等生下孩就觉得有了把柄在手,女人不会跑了,开始嫌弃他妈妈拿不来钱却吃了家里的饭,他妈妈被迫去县城打工,打着打着,看多了外面的繁华,就走了歪路,因为长得特别漂亮,就在夜总会陪酒女,当了七年的魁,风光无限,却在某一天突然被杀了。”

“他因为天生有卷发,长相又丝毫不像爸爸,所以被怀疑其实是他妈跟别人搞的,也不疼,稍不顺心就针扎带打。”

“他爸爸被天天输妻是个女、儿是个野的想法,本来和儿朋友的他也因为妻的不归和死亡,把错误全归在儿上,弱智的他本不懂得轻重,几次差将他儿掐死。”

“我记得最让我难受的一个情节,他爸有一天在烧的火炉上烤土豆吃,赶上他儿回来,因为外边下了雨,所以儿发被沾现了平时看不来的小卷。”

“他当时就红着发病,疯狂地扇儿掌,都快将他打死了,因为儿用手捂了下血的鼻,他就神经病一样觉得儿在看不起自己,居然把他儿的双手直接到了那烧红的火炉上。”

“好在他爸在他十六岁那年死了,死了儿后他疯了一段时间,然后大概觉得以后要靠孙养老,又开始试着对孙好一些,没再打过他,他算是过了一段还是人的日。”

“后来孙考了名大学,她还想着以后要享福,结果我们小宝贝去就没回来,她个不要脸的天天去哭诉,说自己想孙,孙不来看他,她心里难受,妈的,傻东西,气疯我了。”

......我把自己那双手躲起来,藏在自己的衣服里,可碰到肤后那不不类地光让我差呕吐来。

我似乎还能闻见的那焦烂味,像印在我脑袋里一样,导致我只要看到铁板烧之类的东西,就会恶心到一周都吃不下东西。

我使劲拿自己的手指划过肚,想受一下觉,可什么也没有,我没有指纹,没有纹路,我的手掌就是可怕又怪异的一张板。

我突然爬到地上呕吐,把昨晚吃的那些生的包菜和西红柿全来,脸上全是浊,我像狗一样毫无形象,连浪汉都嫌弃到远离。

“那个...那个,小说,主人公,叫...叫什么?”“啊,主人公叫金,他爸叫金风,说两人名字都自李商隐那首《嫦娥》,是金风他爸教给他的,他这辈就只会这一首诗,你说这名字,金风听着这么浪漫的,结果一个牲。”

我把胃里的全吐净,连喝去的都全吐了来,我扶着墙站起来,大打颤,边走边笑,边走边哭。

,金风。

以我之名,冠你之姓,这么浪漫的事,你怎么用在这了。

你怎么能把这样庄重的事情用在这地方。

你不是说我是你的小太吗,你不是说你喜我吗?那为什么要让太下雨哪?那为什么要把我每一天醒来都企图抹掉的记忆又全数给我装回来?不是你说的吗?让我忍耐,让我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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