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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举杯,她就拿起瓶
对着嘴
,一
气不下去多半瓶,不算完。
问题就
现在这个宾馆,不知
那个司机是有意还是无意,只开了一个房间,并将二人放到了一张床上。
曾几何时,这
已经被都市厌恶了的商业
际方式,却悄然在乡下兴起,而且越发的
陋,越发的不堪
目。
要签合同时,大
哥发现自己忘了带公章,就打电话让
纳红霞送来。
吃饭,签合同,喝酒唱歌都是少不了的。
听到有人要买上千万块砖,而且还是个老客
,大
哥心中自然
喜。
“一起去唱歌吧,你的歌唱得最好听了,都超过了邓丽君!”他一边诚恳的邀请,一边谄媚的恭维。
碍于客
的面
,大
哥勉
同意了。
大
哥醒来时,衣衫不整的红霞就躺在他的
边。
一切都很顺利,那位老客
答应第二天就将预付款打过来。红霞整理好合同正要回去时,刘二狗叫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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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去了县城最好的歌厅,要了一个最好的包间,还有十打啤酒。这些都是刘二狗一手
持的,他最擅长
这些,也最喜
这些。
不是老友就是熟人,人常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于是他们都敞开了喝。
喝了多少酒除了歌厅的人以外,没有人记得,因为他们都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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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红霞成了真正的“麦霸”,麦克风拿在手里就没放下过。不过她歌唱的确好听,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不拍手称赞的。
红霞本就是一个
玩的主,当年外
打工钱没挣多少,歌倒是唱得越来越好听了。父亲担心她不学好,就千万百计地找关系,这才让她到了二叔的砖厂。
因为在外面见过世面,人又
快,还牵扯了
亲戚关系,二叔就想让她
纳,为此还专门送她去西安
行了培训。
大
哥则一半时间在城里住,一半时间住厂里。
她看了看大
哥,希望得到大
哥的应允。
还好刘二狗早有安排,歌厅的司机
照事先写好的地址,依次将他们送回县城的家里,因为砖厂距县城太远,司机将红霞与大
哥则送到了宾馆。
听到有人邀请她去唱歌,红霞的
睛里放
为光。
胖
自小就是大
哥的死党,自然再熟悉不过。
都是熟人,大
哥自然轻松了许多。
刘二狗这几年大
哥也常见,十年前刘二狗领人捉
的事,早已被岁月的风
的一
二净。
这些年刘二狗
承父业,也
起了
电工程,听说可是挣了不少,只是这货属于那
挣一个想
两个的人,落在手里也没多少钱,还好没有老婆,爹娘又不让他养活,人活倒也潇洒、自在。
令众人称赞的除了红霞的歌声,还有她的酒量。
约定好的时间,大
哥去了县城。在一家大酒店的包间里,他见到了这位老客
,在座的还有胖
和刘二狗。
刚开始大
哥还有些担心,后来发现这小妮
比自己还会玩,什么划拳呀、掷骰
呀都样样
通门门清,也就释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