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唉,丹尼尔叹了
气,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下来,没带什么希望的拆开了这封信,这封信里的稿纸不多,只有三张。他决定
五分钟把它看完。
信还寄
去没几天,兰斯就开始盼着回信了,尽
西里斯罗告诉他帝都离这里不近,至少要三天信才会寄到那里,一来一回更是需要一周多的时间。但是兰斯还是忍不住,他非常急切的想要知
结果。
兰斯想想,对西里斯罗的话表示同意,刚才没
觉
来,但是现在他察觉
他写了一下午字的手很酸,再接着写,写
来的字估计会像
虫一样歪歪扭扭,还是等吃完了饭再继续吧。
其他那些,尤其是知名作家的信件,此刻都在老资历的编辑的桌
上躺着呢。
他是寄给帝都的罗尔日报,事实上,这是现下销量最大的报纸了,许多人为了追赶
都会购买这份报纸。又由于这份报纸是为帝都的人
的,所以许多外地的有钱人也十分追捧它,总要费力去购买,好以此彰显自己的
份。
斯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个文学天才,但是很快他就认清了现实:
西里斯罗肯定是在
夸,说不定是为了鼓励他,只有一分的作品也给他夸到了十分,看来西里斯罗的意见不怎么可靠。
兰斯对他的第一个作品可是报了非常大的希望,他认认真真的把那篇小说改得让他满意后,又誉抄了好几份,从中选
了他最满意的一份寄
去。
丹尼尔是一个普通的编辑,他刚刚
报社没多久,正是一个新鲜的菜鸟,总是被前辈们呼来唤去。说实话,他对自己目前的状况并不满意,可是他只是一个新人,他手下一个作家也没有,就算有他可以接
的作家,那也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一看作品,就更让人失望了。
今天也是老样
,有一大堆的信件被送到报社,但是送到他桌
上的只有一封署名为斐吉的信,又是一个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作家。
最后还是西里斯罗想了一个,他建议兰斯用斐吉这个笔名,兰斯觉得这个笔名念起来怪怪的,还让他想到了某
通工
,但是不
怎么样都比他自己想的要来的好,于是他就决定用这个了。
“兰斯,我们现在应该去吃晚饭了,誉抄的事不急,我们可以等到吃完晚饭再来完成它。”
本章尚未读完,请
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兰斯不想为了求保险而投递给一个无名小报,他想在一份大报纸上试一试自己的实力,因为大报纸的稿酬肯定比小报纸要丰厚得多。
不过西里斯罗的劝
很有效果,他慢慢的开始冷静下来,并且
好了失败的准备。
☆、我很快就回来。
不过被夸真的
觉好
啊!
刚开始写文的新手作家失败个一两次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刚看第一
的时候,丹尼尔心里就冒
了一
“果然如此”的
觉,他就知
,宝是没有那么好捡到的:没有短诗,没有华丽的辞藻,果然又是一个平庸的作家。
阅读主仆关系[page]
不过他还是打算尽职尽责的把它看完,就算这是一份很蹩脚的作品,那也是一个作家的心血,尤其
在把小说寄
去之前,兰斯和西里斯罗还就笔名问题展开了一场讨论,兰斯想了好几个,都是类似于迈克,汤姆,杰瑞等等这些烂大街的名字,比他原本的名字还不如。
怪不得人人都喜
听好话。
兰斯虽然明白这一
,但他也没有放弃乐观的预计,毕竟能成功谁会想要失败呢?更何况西里斯罗之前还把他大大的夸了一通。
兰斯心满意足的坐下来,提起笔想把它誉抄一遍,西里斯罗却在这时打断了他。
帝都,罗尔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