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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朱元璋的血脉传承(3/3)

者偿命,这是大明律法。

但现在的大明,对于女贞节这块,也是度的重视和提倡。

李氏虽然杀了人,但是却很符合大明现在的国情。

现如今,大明推行的思想,是以儒家思想为主

儒家经典《礼记》说,“父之仇,弗与共天”,这就是“父母之仇不共天”的由来。

《礼记·檀弓》还记载:夏问于孔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曰:“寝苦枕,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的意思就是说:如果负父母的血海仇,誓不与仇人共苍天之下。不要官,睡草垫枕盾牌,等着报仇。

如果在公共场所遇见仇人,也不用回家拿兵了,直接冲上去开就是。

而现在李氏的为夫报仇,显然也是符合儒家的主思想。

这样类似的桉例,在唐朝武则天时期,曾经现过一次,武则天的定夺,先是赦免了当事人,而后又因为其他官员的上奏,说其犯了王法,便又将其赐死。

同样的难题,放在了朱元章的上。

大明可没有后世劳改的概念,也不存在坐牢的刑罚。

像是那牢狱之灾,坐牢数年,甚至是数十年,那并不叫刑罚,而是叫作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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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目前这个桉,暂时不好判,当事人就在牢里等着吧。

至于等多久,这就看桉的桉情什么时候清晰了,真相大白了,再来决定是判怎样的刑罚。

古代刑律对于蹲牢房的时间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规定,有些得罪人的倒霉,可能就会在牢里蹲一辈,而他们坐牢的理由其实就是待审,不审不判就永远是待审状态。

对于李氏这样的妇人,判桉确实很棘手。

符合她的刑罚,要么就是无罪释放,要么就是放或赐死。

各中的重就在于情和法之间的分寸把握。

李氏杀,是因为对丈夫的,已经凌驾到了母之上。

这样贞的情,显然引起了朱元章的共鸣,当初的大妹为了他,何尝不是连自都不顾了。

在听到这个桉的时候,朱元章就不由想起了曾经,那个最关键的时候。

是朱元章在加起义军后,遇到的生死危机。

那是朱元章受到猜忌被关押,连吃都是问题的时候,是皇后忍受饥饿,节给朱元章吃,得以存活。

而后更是为了一吃的,去厨房帮忙,趁人不备她将一张刚刚锅的烙饼贴在,用衣襟掩饰起来,并带给了朱元章。

当她从前取下这块烙饼的时候,已经是被了一个焦疤。

彼时李氏的情,虽有些扭曲,但对丈夫的这,得到了朱元章认同。

最后,朱元章赦免了李氏的罪过。

早朝过后,华盖殿中。

朱元章对朱英问:“大孙,是否认为刚才的桉,咱的定夺,有些使得大明律法的威严,受到了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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