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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立法家却把他们分成了两个阶级。
反之,如果在农民和战士两者之外另有耕作这些公共土地的人,那么这个城
又得有第四
分阶级
,这一
分人不列
公民名
1“内务或保卫官吏与”[作战]将军“们并举,当指平时警备
队官员或译
“警官”。参看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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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政治学
籍1,对城
的政治机构完全无份。
另一可能方式是要同一农民既耕耘私有土地又耕耘公共土地。这样一个人就得为两家
作,“内务或保卫官吏”与“[作战的]将军”们并举,当指平时警备
队官员或译“警官”。参看卷五。
以一份劳动谋两份
用,这是困苦不堪的;而我们的疑问也就回想到原先又何必把土地划分为公私两区为什么不让农民就所分
的同一块[双份的]土地上从事耕耘而兼供私家和战士公家的粮
呢在所有这些问题上,希朴达
的思虑是混
的。
他在司法改良方面所拟的判决手续也未必妥善。他认为对于每一件控诉案,虽然原告人只提
一个简单的罪状,审判员陪审员也应该作
分别量罪、等级
罚的断决。这样,他竟然使审判员转变而为仲裁人了。分别量罪和不同
罚只在仲裁法
中可能
行,那里仲裁员虽然也有若
人,但他们可以合议,经过共同斟酌而后确定某
适当的罪罚;至于在一个公审法
中,这样的论罪方式是不可能的,大多数城
的法规都特别注意到在公审法
上,所有审判人员都不得互通声气2。把那
论罪方式引
公审法
所引起的纷扰是可以想像的。譬如某一讼案,原告请求
罚被告二十米
1这里亚氏推论应有“不列
公民名籍的另一
分人”
,当即
隶;希朴达
的原意也许正是这样。希腊各
公有田园常常由
隶耕作。关于祠庙土地由谁耕
,亚氏没有提
疑问。
2古希腊公审法
的陪审员“司直员”为数常常有数百人之多,实际上可称为“投票员”
,他们以投票卵石或铜骰数的多少决狱或判定诉讼胜负。当日受审案件都不使陪审员事前知
,
各人的审判席位后,就不得互相
谈。
其程序详见于雅典政制第6369章的,可为各城
法
的一例。
3“米那”作重量论,约近中国一市斤。作货币,一百特拉赫
合一米那,六十米那合一泰论。一银米那约值今四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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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58
那3,于是审判员们认为被告的确应该赔偿原告所受的损害,但对于偿金数额却各有不同的意见:或断定为十米那或原告所要求者为数更大而法官所断定者为数更小另一审判员断定为五米那,又一审判员则断定为四米那。这样,各人对原案各各
了分析和衡量,[法
的审判员为数既然甚多,]就可能有从全数照偿以至全不赔偿的许多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