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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3/4)

须是本国公民所生的儿女了。

这里,我们已说明了公民有几个类而凡是能够参与城

1参看卷六。古希腊手工艺人大都由自己拿了制品售于市场,此所说到市场的人就是指技工或手工作坊的主人,也就是匠师。

2“外侨女”常称“半客民”的是指本人和外人的混血嗣。混血嗣的等假分别为:一本国公民和客籍自由民或富贵家族所生的嗣,甲生父为本国公民,生母为客籍,乙生父为客籍,生母为本公民的女儿。

二本国公民和居留民或外来隶的嗣,甲

生父为本国公民,生母为隶,乙

生父为隶,生母为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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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141

官职和光荣名位

1的公民是最尊贵的类。所以荷有句诗说:“视我非类兮褫我光荣”

2;凡是不得给予内的名位的人就好像是一些外的居留民。

把某些人摈除于城官职之外,[未必全无理由,但]有些统治者却运用隐蔽的方式,以欺蒙国内的居民3。

关于善人和好公民的品德是否相同也可由以上的论证得到结论:一在有些城中善人和好公民的品德两者相同,在另一些,即两者有别。

二在前一类的城中并不是所有的好公民全都是善人,只有其中单独或共同领导正在领导或才德足以领导并执行公务的人们、即政治家们,方才必须既为好公民而又是善人4。

章六确定了公民的质以后,我们接着就应当研究政这个主题5。政只有一类型,还是有好几

如果有好几

1通常译作“荣誉”或“勋业”

;光荣和功勋大都因军政官职取得,故其实际意义包括光荣和官职两事,这和汉文“名位”相符。

2见伊利亚特卷九648、卷十四59。

3一般寡的任官资格都明显地规定贫贱的人不得任官卷五。

有些寡和贵族政实际上目的在于维持少数统治,而所订官格却糊其词,借以欺蒙国人,使没有自外于政府的思想详见卷四章十二、十三。

4此节应为章四结论,在这里是错简,或系后人撰

5本卷第一章提了“什么是城波里”的问题和什么是公民波里德的问题;照该章所说“城为若公民的集团组合”

,则第15章论定了公民的质,跟着也就解答了城的问题。

68章继而叙述由“公民团”所构成的“政

,即“公民集团的政治制度”。参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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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政治学

,是否应当明白确定它们的数目而列举其类型,并分述各类型的差别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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