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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政
”
和僭主政
两个类型。共和成为变态政
,虽然它的偏离正宗政
未必超过我们方才所讲到的那几
贵族政
,可是,我们在这里就把它径列于变态政
之内了。它们实际上比正宗政
的最好类型都有所不足,所以被称为变态;照我们这一论文的前章1所说,[共和与贵族政
都列于正宗而]变态是由它们衍生的。在研究政
问题时,我们把僭主政
留到最后讲述,应该说是恰当而合乎自然的,在各类政
中,僭主政
[完全没有法度]就不像一个政
2。
解释了讨论所采取的次序以后,我们就继续研究共和政
。我们业已阐明寡
和平民政
的
能,共和政
的
能也约略地可以认识了。
“波里德亚”
的通义就是混合这两
政
的制度;但在习用时,大家对混合政
的倾向平民主义者称为“共和政
”
,对混合政
的偏重寡
主义者则不称“共和政
”而称贵族政
理由是[寡
主义虽偏重资产阶级,而]资产阶级的教养和文化却又是贵族政
的才德的本源。又,富人都衣
无忧,不生盗心,都不致因迫于饥寒而犯刑罚;所以他们都被称为“善人”或“贤达”
贵要阶级。
贵族政
原来是对那些最好的人给与最崇
的地位,人们由此相应而把寡
政
也看作是[贵族政
这一名词的延伸,]
1当指卷三章七。依该章,各
寡
政
为各
贵族政
相应的衍变;共和政
劣变则为平民政
。
依这里几章,则正宗贵族政
演化而为次级贵族政
,由是递降,最后产生寡
政
。共和既属各
因素混合的政
,衍变时可倾向寡
,也可倾向贵族政
。
2参看本卷章二;又卷五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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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712
以那些贵族为主的政
。
[贵族政
这个名词,其意义还有另一方面的延伸,大家认为任何守法的政
都可称作贵族政
。
]人们认为政府要是不由最好的公民负责而由较贫穷的阶级作主,那就不会导致法治;相反地,如果既是贤良为政,那就不会
法。我们应该注意到
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法治应包
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
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人民可以服从良法也可以服从恶法。就服从良法而言,还得分别为两类:或乐于服从最好而又可能订立的法律,或宁愿服从绝对良好的法律。
[贵族政
这个名词如果引用到法治的意义上,应该主要是指已经
备较好的法律的城
。
]贵族政
的主要特征是以才德为受任公职名位的依据:才德为贵族政
的特征正如财富为寡
政
的特征、自由人
分为平民政
的特征。至于由多数决议以行政令则是所有这些政
一律相同的。凡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的多数决议无论在寡
、贵族或平民政
,总是最后的裁断,
有最
的权威。在许多城
中,所谓共和政
这
类型都假借了一个比较好听的名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