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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第蒙王室的长期存在,也可说是一
分由于两王分权的旧制1,一
分由于
奥庞波随后在其它许多方面所采取的谦恭政策,其中创立“监察职权”这件事尤为显著。监察制度剥夺了王室所固有的某些权力,但在长久看来,这样恰正巩固了斯
达君主制2;据此而论,
奥庞波的谦逊实际上增加了王室的作用。这就是他答复妻
质询的要领:史传王妻曾质询
奥庞波遗给其
嗣的权力已经比他所受自父王的权力大大减少,难
不
到惭愧。他说:“我确实无愧于后嗣;我所传授给他们的权力将是历世更久的权力。”
对于一家世袭的君主政
,还该提到另一个倾覆的原因。
3波斯列王剪戮群雄,广播侦探,搜罗才智之士而豢养他们于
廷,以巩固其统治的各项措施,参看柏拉图:法律篇697以下。
3此节举“憎恨”
335
verfas-sungsageshte1283、30,说欧洲旧族如阿拉曼尼人、布艮第人、东哥特人、图林
人、法兰克人alani,burgundians,strogoths,thuringians,franks都曾有二王分权并存的制度。
以得到保全的途径时已经讲到1,例如芟刈
内杰
之士,剪除勇健飞扬的人
。但这还须禁止会餐、结党、教育以及
质相类似的
法律篇卷三695。
336
这
传统僭术据说大
分是由科林斯的伯利安德所创始,但许多实际的措施也可能是从波斯的统治制度中采集的3。传统方法中的各项措施,有些我们在前面论述僭主政
及其可
这样杰
而足能担当王室尊荣的人
几乎已经不可复得了。
政治学913
2“关于莫洛修人的王室”
334
其一为大多数僭主迄今还在奉行的治国传统方法。
1希腊各
行两王制者,除斯
达而外尚有卡杜斯人,见普鲁塔克:阿尔泰磋克西artax。
2参看修辞卷二12。
这一型式的诸王常常为人民所鄙薄;或者忘却了自己只享有王室的尊严,却并无僭主的权威,他们竟损害或凌辱他人。
为毁灭僭政的特殊原因,相当于章五1024对平民政
,章六3741对寡
政
,章七512对贵族与共和政
,在叙述了一般原因后,另举其各别原因。
24。韦兹:德意志宪政史z,dontz。
,见普鲁塔克:毘卢斯传5:“莫洛修人和他们的王室时常共同宣誓,王室誓必遵守法制,人民誓必拥护王室”。
因此,人们一般都不会同意谁来
他们的王上;要是有人凭借机诈或武力把个人统治
加于众人,就会立即被指斥为僭政。
2希罗多德i65,
诺芬:拉
尼共和国vi3等说斯
达监察制度创于莱喀古士公元前第九世纪。柏拉图:法律篇692a,说创于莱喀古士后某人。亚氏此节指明为
奥庞波王公元前第八世纪中叶。
王室的权威较小者,其统治往往较为耐久而少受损害;他自己既因此而不致妄自尊大,
**,就多少保持些同他人平等的观念和行为;另一方面,他的臣民对他也因此而妒忌较轻。这就是莫洛修人的王室2所以历世不坠的缘故;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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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保全僭主政
,可以有两个途径,这两个途径是截然相反的。
政治学713
1参看柏拉图:法律篇690、691。
章十一概括而论,保全各
君主制度的方法应当求之于同其毁灭原因相反的途径。要是分别而言,就让我们先说君主制;凡采取温和谦恭政策1的君王常常能够维持他们的名位。
君主政
一长制度的毁灭就由于这些以及和这些相类似的原因[我们现在可
而讨论保全这一统治型式的方法]。
可见这一王室的建立为基于公意而不逾法度。所说久长的情况,现在无法考证。
于是他们的灭亡就指日可期了。僭主可以不
人民的是否同意他为僭主而继续施行他的僭政,就王位说来,如果所统治者并不乐意
他的臣民,那就不成其为君王了。
813政治学
4参看卷四章四15、章六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