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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都主张最
权力应寄托于公民团
中的多数
分。我们接受这个原则
神
,但不能不有所修正。组成城
必有两个
分阶级富室和穷人。
我们当然可以把最
权力归属于两
分阶级
的共同意志或两者的大多数人的意志。可是这两方对某一政事也许意见相异,都想作
相反的裁决[倘使遭逢这样分歧的情况,又将奈何
]。那么,我们就把最
权力归属于既是人数多又兼财产多的这
多数的意志。我们可举
一个实例来说明:假如富有阶级以十计,贫穷阶级以二十计,现在十中的六和二十中的十五意见相反。这里的情况表明富有阶级中的少数和贫穷阶级中的多数意见相合。于是,两方之一[或是6十5这一方或是15十4这一方]要是其所代表的贫富公
1见卷三章十1316。
363
643政治学
民所有的产额胜过对方,就应该获得最后的裁决权力1。
计算的结果自然可能有时两方恰好相等而成为僵局;这样的僵局,在当今两方势均力敌的公民大会和公众法
中常常可以遭逢。但这不难凭拈阄或其它相似的办法来解决2。
关于平等和正义这些问题,要在理论上
明白谁所抱有的见解是正确的,这实在很困难。然而这类困难,比之更加困难的劝人遵守正义,那就微不足
了;人们要是其权力足以攫取私利,往往就不惜违反正义。弱者常常渴求平等和正义。
者对于这些便都无所顾虑。
章四3在平民政
的四个品
中,照我们前篇专著所说
1这里应注意一个要
:当初划分贫富两
分时,须先总计全城
的各家财产,觅得一个分界线,这一界线所划开的贫富两方人数虽不等,两方的财产总额却正相等。
这里的表决方式先计人数,再算财产数。
这样在裁决任何案件时,人数和财产便都发生投票作用。寡
政
以财产为重,一
分财资不足的人就已经被除外于公职名籍和各个机构。
2
克尔英译本章末长注:这
等产区划的政权分
方式,今未能考知在希腊各城
中有无实例。雅典在财务方面有凭人数和财产综合分
税课的制度。公元前377年,雅典举办了一次普遍的家产调查;后来将公民及其财产划成一百个“等产区分”
,每年城
所需款项便平均分
于各个等产区分,
时摊缴参看剑桥古代史卷六74页。
普鲁士在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年
前,全
选举权作三分:一财产最多的富人占5,二中产阶能占15,三
其余公民占80。
三
分人数不等,而选举权选票计算
则因财产相等而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