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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阅读(1/7)

了这一叠杂志。

所有的杂志都喜欢把自己看成在读者的生活中占据一个重要位置,但《跑步者世界》却确实是这样。它的每一部分都同跑鞋和冬季长跑手套一样重要。其理由可以概括为一句格言:《跑步者世界》了解跑步者有些什么要求,而且它满足这种要求。

杂志的编辑是年龄三十五、六岁、满头粗发蓬松、老是脸带笑容的矮个子乔·亨德森,现在我们听听亨德森的说法:“我们所做的是要宣传这样一种概念:如果你自己亲身去做,这样不仅有意义,而且实际上比有些人在奥林匹克所做的更加重要。我们宁愿看到有一万人在跑道上用七分钟跑完一英里,而不愿看到一万人坐在看台上观看一个人以三分五十秒的成绩跑完一英里。”

今天,在公园里和小道上到处都有人跑步的时候,亨德森的见解是不会使人吃惊的,但是仅仅在十年前,这种见解却是革命性的。长期以来,美国人一向崇拜优胜者而蔑视第二名。在亨德森看来,这似乎是愚蠢的。重要的不是取胜,而是一个人真正在跑步。不久前他写道:“跑步的难处不在于设法做别人还没有做过的事情,而是坚持做任何人都能够做然而大多数人永远不会做的事情。”

亨德森的办公室在加利福尼亚州芒廷维尤,设在一零一号公路和旧金山湾的沙区之间的一座米色的普通水泥建筑物中。就在公路旁有几间用油毡覆盖的小屋和一座破旧的维多利亚式大房子,它的油漆已经剥落,窗户已用木板堵死。这里几乎不象一个居住区。我在那里的时候,亨德森住的房间里靠墙放着一大堆跑鞋——泰格、阿迪达斯、普马、奈克以及其它牌子的鞋。(当时他正在准备出版一年一期的关于跑鞋的专刊。)旁边有两三管胶质物,把这种胶质物涂在跑鞋底上可以使鞋耐穿。制造商把它们送给亨德森,希望加以宣传。可是,这个可怜的家伙显然没有注意到,现在人人都用一种能散发热胶的小型电器了。

亨德森身高五英尺六英寸,体重一百三十磅。尽管他戴着时髦的金边眼镜,但在他身上仍然有某种东西暗示他生活在一个比我们所处的要简朴的时代。他有一种天真的正直感,这表明他在夜间也许会偷偷溜去参加圣经班。(他没有这样做。如果他的确溜出去的话,那是去参加一个叫做减税者体育俱乐部的团体的会议去了,这在我访问期间至少发生过一次。)亨德森对待跑步非常认真,花的时间很多,早晨天一亮,他就起床写日记,这一天结束时,还就这个题目思考和写文章。但他也感到可笑,并且觉得在他所做的事情中有一些讽刺意义。他沮丧地对我说:“我所有的麻烦都是从跑步产生的。然后我又用跑步来摆脱麻烦和消除麻烦。”

亨德森承认,《跑步者世界》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他说:“我们没有时间事先进行计划,我们一次只能搞一期。我们几乎没有什么编辑人员。但是,我们凭我们现有的条件尽我们的最大努力去干。”在该刊人手不足和工作量繁重的情况下,他认真出版这个刊物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我翻阅了两三篇他编的稿件。对这些稿件编得都很仔细和熟练,把不必要的字句都用深黑色铅笔删节得干干净净,又用铅笔工工整整地写上了新的字句。”

亨德森对跑步和写作之间的关系有强烈的兴趣。他说:“跑步和写作之间有一种奇怪的联系。肯尼·穆尔——他很可能是跑步方面最好的作家——曾写道,你必须写一下长跑的情况,因为长跑有时使人很难受,并且对肉体和心理方面是这样一种深刻的经历。另一种情况是,——这是我自己的看法,不是肯尼的看法——人们写文章也许会使本来可能没有多大意义的事物具有意义。也许这是大多数跑步者要记某种形式的日记的缘故,他们正在努力坚持下去。人们开始时只不过是跑步。但或迟或早他们开始分析他们的跑步情况了。”

一些年前,亨德森自己开始记一种简单的日记——以多快的速度跑了多少英里等等。他的这种习惯逐渐发生变化,他发现他自己是在记录他跑步时产生的想法。

现在这些日记整整齐齐地存放在许许多多的活页夹里,而且占满了他书房里整整一个书架。日记中很大一部分已收进他的这样一些著作中:《慢速长跑:锻炼的正当途径》;《长跑能解决问题》;《缓缓跑,跑得远》;以及他最近的著作《慢跑、跑步、竞赛》。

亨德森的著作给成千上万的跑步者带来了福音。几年前,在他发现一快跑他的腿就不听使唤的情况后——他在中学里曾取得四分二十二秒跑一英里的好成绩——

他开始探讨慢慢跑的好处。结果是,他今天跑步的速度很少超过一英里八分钟的。

虽然为了绝对精确起见,还必须指出,他喜欢偶尔以近乎最高的速度进行短时间冲刺——“只是把我的腿拉开罢了”——在不久前一个星期天的上午,他参加了一次半英里的竞赛,以二分十六秒的成绩获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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