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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礼仪”
也可说是古代的生活规范。这些在希腊语,全都说是“诺谟”。
在近代已经
度分化的文字中实际上再没有那么广泛的名词可概括“法律”
、“制度”
、“礼仪”和“习俗”四项内容;但在中国经典时代“礼法”这类字样恰也常常是这四者的浑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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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政治学
“成文法”实际上还更有权威,所涉及的事情也更为重要;由此,对于一人之治可以这样推想,这个人的智虑虽然可能比成文法为周详,却未必比所有不成文法还更广博。
[除了不能无所偏私以外,]一人之治还有一个困难,他实际上不能独理万机。他还得任命若
官员,帮助
理各项政务。然而,到后来由这个人继续挑选并任命这些共治的职官,为什么不在当初就把这些官员和这个君王一起安排好呢
我们还可以重提一些旧论来支持这里的论辩:倘使说一人因为他比众人优良而执掌政权,是合乎正义的,那么两个好人合起来执掌政权就更合乎正义了。古诗有云,“二人同行。”
1
还有阿伽米农的祈祷词,“愿得十士,惠我忠谋。”
2
在我们今日,谁都承认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法律能尽其本旨作
最适当的判决,可是,这里也得设置若
职官例如法官,他们在法律所没有周详的事例上,可以作
他们的判决。就因为法律必难完备无遗,于是,从这些缺漏的地方着想,引起了这个严重争执的问题:“应该力求一个[完备的]最好的法律,还是让那最好的一个人来统治”
法律确实不能完备无遗,不能写定一切细节,这些原可留待
1荷
伊利亚特x24,“二人同行,必有一人较另一人率先见到有利的途径”
,意思是:二人必较一人的见识为周详而
捷。
2伊利亚特i372,阿伽米家力图攻破普里亚姆prias王的特洛埃城,说:“愿得十士,惠我忠谋,共奋智勇,克彼
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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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781
人们去审议。主张法治的人并不想抹杀人们的智虑,他们就认为这
审议与其寄托一人,毋宁
给众人。参与公务的全
人们既然都受过法律的训练,都能
有优良的判断,要是说仅仅有两
、两耳、两手、两足的一人,其视听、其行动一定胜过众人的多
、多耳、多手足者1,这未免荒谬。实际上,君王都用心罗致自己的朋友和拥护王政的人们担任职官,把他们作为自己的耳目和手足,同他共治
国。参与君主统治的职官们都是君主的朋友;如果不是朋友,他们的作为就一定不能符合君主的心意,如果是朋友,则应该[跟君主]是同样而平等的人2;君主们既认为朋友们应该同他们共治
国,则一
之内所有同样而平等的人们也就应该一样地参与公务。
这些就是不赞成君主政
王制的人们所持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