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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看卷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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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702
艺的劳工佣工
1,以及家无积蓄、日以劳作谋生、终岁不得休闲日
的人们;又一第六
分是并非双亲都是公民的后裔;还可以有相似
质的其它
分。著名人
贵要阶级以财富、
门望
、才德、文化以及类似的各
标准区分为各个
分
品。
平民政
的第一个品
是最严格地遵守平等原则的品
。在这
城
中,法律规定所谓平等,就是穷人不占富人的便宜:两者
于同样的地位,谁都不
对方的主宰2。有些思想家认为自由和平等在平民政
中特别受到重视,我们如果认为他们所设想的是恰当的,那么就应该让所有的人尽可能地一律参加并分
政治权利。因为平民总是占居多数,由多数的意旨裁决一切政事而树立城
的治权,就必然建成为平民政
。平民政
的另一
是以财产为基础,订定担任公职的资格,但所要求的财产数额是低微的;凡能达到这个数额就
有任官的资格,不及格的不得参与公职。又一第三
是,凡
族裔无可指摘的公民都能受任公职,而其治理则完全以法律为依归。又一第四
是[不问
是否双亲都属自由公民
,]凡属公民就人人可以受任公职,但其治理仍然完全以法律为依归。又一第五
平民政
同上述这一
类似,凡属公民都可受职,但其政事的最后裁断不是决定于法律而是决定于群众,在这
政
中,[依公众
1靠双手佣力为生的“劳工”
,见卷三。此
专指贱役而言,跟的佣工“雇工”或“雇农”相同。
2参看卷六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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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政治学
决议所宣布的]“命令”就可以代替“法律”
1。城
政治上发生这
情况都是德谟咯葛“平民领袖”
2造成的。以法律为依归的平民政
,主持公议的人
都是较
尚的公民,这就不会有“德谟咯葛”。
德谟咯葛只产生在不以法律为最
权威的城
中。这里,民众成为一位集
的君主;原来只是一个个的普通公民,现在合并为一个团
而掌握了政权,称尊于全
。荷
的诗说3,“岂善政而
于多门众主”
,他所谓“多”是指多数的民众集
地发号施令或指若
执政各自为主,我们这里不能确定。可是,这样的平民,他们为政既不以“法律”为依归,就包
着**君主的
质。这就会渐
1以“命令”为可以代替或逾越“法律”的第五
平民政
和以法律为依归的第一至第四
恰成相对。雅典民主传统重视法律和成规,参看卷三注。以法律为“普遍通则”
,“命令”为“个别事例”
,参看下文。
2“德谟喀葛”
,本义是“平民领袖”
,其人常常为公民大会中的“演说家”
,汉文旧译为“
雄”或“民众煽动家”。本书卷二称平民领袖为“鄙俗的”
,卷五又称之为“恶劣的”
,亚氏称德谟咯葛为“民众佞臣”。
修昔底德iv21,称克利翁为“群众领袖”
,亦怀恶意。
另外如伊索格拉底:“召抵”
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