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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资格的公民全都参加的;只是有些人缺乏资产,不能不忙于生计,因此就没有实际从政的余暇。这是平民政
的各品
之一;形成这
政
的原因就由于上述的[社会经济]情况。平民政
的另一第二
以次一项标准、即
为基础,凡在族裔上门望无可指摘的,依法都能享有政治权利,但实际上必需是有余暇的人们才真正
而从政。因为城
没有公款1[供应公民们,使他们有从政的余暇],这
平民政
也尊重法律为最
权威。第三
凡属自由人
血统
politik和苏校,增“都属于平民
质”。
230
,这里当指用以支付公民大会
席津贴的任何款项,参看卷六章五。在下文所说的第四
平民政
,以雅典为例,这类公款取之于市场税收、专卖利益或同盟各
的贡赋公摊的军政费。
化而导致所有这些变异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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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说第三
所说第二
平民政
中的“其族裔世系无可指摘的”当指双亲均属本
自由公民和自由族裔,
中没有
隶血缘的人们雅典政制13,“在宗姓族裔上纯洁的”意义亦相同。这里的“自由人”
税收或其它财政收
der
3两系抄本,这一句都不易明白。
纽校,从拉梭:〈政治学〉若
疑难的疏释rasen
einige
,不同于较
一级平民政
中的“族裔无可指摘的”
政治学312
2章四章五分析平民和寡
政
的各个品
,以政治结构为主要
据。本章以社会经济成分为主要
据,再作另一个程序的分析。
2一律可享政治权利;但由于上面已经说明的原因,这里也不是个个都实际从政;这一
也必然以法律为至上。平民政
的第四
是城
发展史上最近代的产
,有如现在城
的人
照固有的版图说来,业已繁庶得多,财政收
也大有增加;由于[
席公民大会和陪审法
]可以取得津贴,穷人也能有暇从政,公民全都享有政治权利,群众在数量上就占了优势。获得津贴的平民群众实际上比其它
分的人更多闲暇。他们没有必须照顾的家务或私业;而小康或富人却都有私累,因此常常不能
席公民大会和陪审法
。由于这些
1见章四。
1“公款”
stelen
2。两条
路必
其一:或是所有上述的各
分人民全
参加统治,或是其中某些
分可以参加而某些
分不能参加。当农民和家
小康的人们执掌政权时,他们的政府总是倾向法治的。他们在家业上虽然能够营生,却没有多少闲暇可以从政,于是他们乐于让法律树立最
的权威而且将公民大会集会的次数尽量减少,至于其它
分的人民只要达到法定的财产资格也全
容许分享政治权利。政治识别的一个通例是:凡不是容许任何公民一律分享政治权利的应该属于寡
质,而容许任何公民一律参加的就都属于平民
质3。这里所树立的政
是容许一切
备
平民政
就分化有这样多的品
,它们各别的情况和所由发生的原因就是这样。至于寡
政
,其第一个品
是这样的:大多数的公民都有财产,但为数不很
大,一般的可说是小康之家;凡属小康有产之家便一律容许享有政治权利。既然参政的人有这么多,统治的权威就不能由个人
纵,而只有寄托于法律了。这
中产
质的寡
政
完全不同于以个人权力为基础的君主政
;他们所有的财产虽足以应付生计,并不依赖国家的津贴,却也并不能终岁闲适,天天可以
理公务,所以他们都宁愿安于法治,而不要各自逞其个人的私意。当一
之内有产者人数减少而各家的资产数额却增大了的时候,就发生第二
寡
政
。这样,他们的势力加
,就要求较大较多的政治权利;他们掌握着容许其它
分阶级
公民团
和受任公职的实权。但他们的势力还不足以废弃法律而凭他们这
分人的意志专断行事,所以他们制订了一些有利于他们
纵政权的条例。再
一步就发生第三
寡
政
,这时有产者人数更少而各家的
229
,正如章四所说,“其双亲或有一方非自由人血统”。
情况,法律渐渐失去了固有的尊严而“贫民群众”遂掌握了这
政
的最
治权。
212政治学